各供应商:
我院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现进入市场调查阶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参加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类。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编号:FSSZYYZWCG2026032301
3.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4.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供应商。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时需提交纸质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每个分包需单独提供报名文件):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3)。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5)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8)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供应商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随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1)提供详细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书》(每个分包需单独提供方案书),请严格按照以下排序内容进行编制,需编制封面(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目录及页码;本方案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方案书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公司简介。
②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资质与经验
A.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名单及相应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B. 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C. 如项目负责人具有医学、药学、或法医任一专业背景的,请提供以下任一材料:医师执业证、药师证、法医证,或医学、药学、法医相关专业毕业证。
D. 如项目负责人具有连续5年(含)以上担任三甲医院法律顾问经验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E. 如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5年(含)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代理诉讼业务经验的,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代理相关诉讼业务的判决书主页
、体现医疗纠纷案由页、法院盖章页。
③服务方案。
④重难点工作的具体措施。
⑤应急预案(对突发医疗纠纷、紧急法律文书、夜间或节假日应急响应等情形)。
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医疗纠纷案件,同一客户提供1份,最多提供5份(格式见附件7),须提供裁判文书或者案件清单及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
⑦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医疗法律顾问业绩合同复印件,同一客户提供1份,最多提供5份(格式见附件8),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
⑧代理诉讼案件律师费收费折扣率:供应商须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上限标准作为计费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自愿承诺在服务期内执行统一的固定收费折扣比例。折扣比例必须为一个确定的百分比固定值(例如:80%),不得以区间范围形式(例如:90%-95%)提供。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围标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报名交资料时间
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产探花
2.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国产探花
电信办公区3号楼5层总务科采购组,需从本院5号楼与MR室之间的通道进入电信大院,按指示牌指引到达总务科采购组(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指引)【备注:电信办公区为禁烟区】。
3.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67026 、(0757)83067029(备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监督投诉电话:(0757)83068460

国产探花
2026年6月1日
附件1:
【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服务内容
1.医疗法律咨询:为医院医务管理、诊疗行为、医患关系、医疗合规等事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对重大事项或医院另有要求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法律法规支持:及时提供与医疗行业相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解读与适用分析,定期向我院提交医疗法规动态汇编,必要时就新出台政策开展专项解读培训。
3.非诉讼法律服务:
(1)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谈判、交涉、仲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医院妥善处理医患争议;
(2)参与院内重大疑难病例、医疗安全事件的讨论与分析,提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3)协助我院制定或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相关制度。
4.诉讼代理服务:代理医疗纠纷、医疗欠费等诉讼、仲裁案件(按项目另行委托,费用另计)。诉讼代理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上限标准以供应商承诺的优惠折扣计算。
5.其他医疗法律事务:处理医院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其他医疗方面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6.法律培训:每年为医院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提供不少于1次医疗法律专题讲座或培训,每次不少于2小时,培训内容应结合医院实际案例,并提前提供培训课件及资料。
7.法律文书支持:
(1)以法律顾问名义出具律师函,协助医院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债权债务、医疗欠费等问题;
(2)协助处理法院、仲裁机构等送达的涉诉文书,提出应对建议;
(3)审核、修订医院各类医疗相关的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二、服务团队与要求
1.团队组成:供应商须组建一支不少于3人的专业律师服务团队,专职负责本项服务。团队成员均应具备医疗法律服务相关经验,其中至少2名成员具有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际诉讼或仲裁实务经历。
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应具备6年以上医疗法律实务经验,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各项法律事务。除下列情形外,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1)负责人离职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职;
(2)确需更换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院并说明理由,经我院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3)更换后的负责人资质不得低于原负责人要求。
3.负责人专业背景与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经验,并拥有医学或药学或法学任一专业背景;同时,须具有担任三甲医院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经验。
4.团队成员经验与更换机制:团队成员应具有处理本项目相关诉讼或非诉法律事务的实务经验。任一成员因工作变动、离职、调动等原因无法继续服务时,供应商须在7个工作日内另行指派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律师接替,并书面通知我院。
5.专业判断:供应商应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顾问事务作出独立、专业的判断,以维护我院合法利益为首要目标,不得出具违反法律或职业道德的意见。
6.勤勉义务:供应商须勤勉、尽责地完成我院委托的法律事务。在取得我院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我院提供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等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或按约定处理。
7.利益冲突禁止(针对员工个人):在担任我院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供应商及团队成员不得为我院员工个人提供任何可能不利于我院立场或利益的咨询意见或法律服务。
8.利益冲突禁止(针对相对方):在涉及我院的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供应商及团队成员不得同时担任与我院存在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9.保密义务:供应商及全体团队成员对其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我院所有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内部信息、患者信息等承担严格保密责任。非依法律规定或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一并向我院提交签署后的《合同方保密承诺书》,并明确违约保密责任条款。
10.档案管理义务:供应商应依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及我院要求,为我院建立独立、完整的法律事务业务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委托合同终止后5年,并在必要时配合我院调阅。
三、服务方式与响应时间
1.服务渠道:提供现场、电话、邮件、微信、QQ等多种双方认可的有效方式进行法律服务响应。具体由双方对接人员另行确认。
2.常规咨询:对于常规法律咨询事项,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出具初步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不含需委托第三方鉴定、评估等情形)。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提前说明原因。
3.紧急事项:对于紧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医疗纠纷、紧急法律文书处理、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应对等),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响应,必要时在4小时内安排具备相应处理经验的律师到达医院现场协助处理。
4.响应计时:响应时间自我院通过约定渠道发出完整、明确的咨询或求助信息之时起计算。非工作时间(如法定节假日、夜间)发出的事项,响应时间可适当顺延,但紧急事项不受此限。
5.未能及时响应:如供应商连续2次或累计3次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响应或到场,我院有权扣减当期服务费用,并视情节解除合同。
四、其他
1.禁止风险代理及质量保障:本项法律服务不适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风险代理收费。律师费不得与诉讼胜负、调解结果、医患赔付金额等任何结果性因素挂钩。不得因费率折扣(如年度打包价、优惠价等)降低医疗纠纷案件的办案质量、出庭标准、案卷归档标准及本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服务标准。
2.工作费用承担:供应商办理我院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我院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翻译等部门或第三方机构依法收取的费用。
(2)在广州市、佛山市行政区划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如我院有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标准(如住宿标准、交通等级等),则按照我院标准据实报销或支付;我院无明确标准的,参照当地财政或行业一般标准协商确定。
(3)广州市、佛山市行政区划内发生的差旅、交通、餐饮等费用,已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中,我院不再另行承担。
(4)上述由我院承担的费用,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无法提供票据的,经我院确认后可凭其他合理凭证结算。
五、合作解除
1.协议变更与解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2.我院单方解除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
(1)未经我院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中指定的主办、联席或日常联络律师;
(2)因供应商工作延误、失职、或执业过错,导致我院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败诉、权利丧失、被行政处罚、或经济损失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
(3)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服务团队与要求”第7、8、9款约定的任一情形。
3.解除程序:我院依据本条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合同自通知到达供应商之日解除。我院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移交全部工作资料。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或未完成约定服务内容的,我院有权:
(1)要求供应商限期改正;
(2)若供应商在收到书面整改通知后7日内仍未改正的,我院有权要求按比例退还已收取但尚未服务期间的法律顾问费;
(3)因此给我院造成损失的,我院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维权费用)。本条约定的退还顾问费不影响我院就实际损失另行或同时主张赔偿的权利。
四、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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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条款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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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不高于本项目的预算金额。 2. 按年度服务费形式报价,除另有约定外,报价应已包含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通讯、食宿、保险、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劳务成本、利润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诉讼、仲裁代理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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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我院(用户)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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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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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密要求 |
供应商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医院所有未公开信息、患者隐私、诊疗数据、内部管理信息等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医院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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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验收要求 |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有)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并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若在供货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我院,只有供应商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我院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我院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2.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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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具体如下: (1)第一年度服务费:我院应于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年度服务费:我院应于第一年度服务期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年度服务费:我院应于第二年度服务期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 2.供应商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我院收到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如迟延开票,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
附件2:
国产探花
总务科采购项目
报名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E-mail: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报名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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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供资料 |
页码 |
自行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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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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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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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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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人代表证明书(按公告附件5格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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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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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人授权书(按公告附件6格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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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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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授权代理人及报名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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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供应商的有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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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随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
备注:报名时无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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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国产探花
)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院内购前市场调查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符合市场调查公告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国产探花
: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贵单位以下项目的采购活动,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6:
法人授权书
国产探花
: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 (姓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代表,参与贵方的采购项目,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联系手机电话:
授权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件7:
拟提供的医疗纠纷案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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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判决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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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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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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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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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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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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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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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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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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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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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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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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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的,视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用户。
附件8:
拟提供的医疗法律顾问业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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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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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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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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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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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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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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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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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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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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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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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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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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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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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的,视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用户。
附件9:
【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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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报价(元) |
|
1 |
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 |
|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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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2.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3.请严格按照本报价表报价,更改序号、项目名称、单位的报价单为无效报价单。 4.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报价单。 5.本报价表纸质版,由供应商在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 6.人民币大写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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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26.6.1【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院内购前市场调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