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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调查公告】电子鼻咽喉镜系统1套需求调查公告
资料来源: 发布者:罗丽华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6:19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98万元 

二、拟购设备用途:用于对鼻咽、喉部位(包括其他器械无法达到的部位)息肉、小结、异物、肿瘤等进行精确检查、取活检、准确诊断治疗。    

三、拟购设备主要要求(仅作为拟购设备档次的参考指标)

(一)图像处理器

1、支持输出1080P分辨率图像。

2、至少具有白平衡功能、降噪功能、自动增益控制功能、血液强化功能、结构和轮廓强化模式、特殊光观察模式。

3、具有多种测光模式。

4、至少具有电子放大功能,图像冻结、存图及回放功能。

5、可兼容同品牌多种规格介入镜。

(二)内窥镜冷光源

6、采用多路长寿命LED光源,具有多种照明模式。

7、具有自动和手动调光模式。

(三)电子鼻咽喉镜

8、▲配备检查治疗型电子鼻咽喉镜:工作长度≥350±2 mm,头端直径≤5±0.1 mm,钳道孔径≥2±0.1 mm,最大景深≥80±2 mm,视场角≥120±2 °

9、弯曲角度:向上≥130±2 °,向下≥130±2 °,具有弯角锁紧功能。

10、操作手柄具有多个独立的电子功能按键,可配套图像处理器实现按键功能自定义。

(四)配套医用监视器

11、彩色液晶显示器屏幕尺寸≥24英寸,分辨率≥1920×1080

12、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7

四、拟购每台设备主要配置:

1、检查治疗型电子鼻咽喉镜2条

2、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1台

3、内窥镜冷光源1台

4医用监视器1台

5、专用台车1台

6、高清图文工作站及打印设备1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见附件)要求,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电子版文件至设备科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文件格式:word版本且不能超过100M) 

2.报名截止时间:二零二二十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不按公告时间报名视为无效。

3.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

4.如在公告期结束前报名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填报完整的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而无效报名。

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伪造和夸大,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6.以上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0757-83067025。

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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