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购设备用途:应用于外科手术:中耳手术、鼻外科手术、经口喉显微外科激光手术、喉部手术切除、重建或治疗。
三、拟购设备主要要求(仅作为拟购设备档次的参考指标):
1、该产品由二氧化碳激光主机、二氧化碳激光关节臂、脚踏开关、扫描器和传输附件、激光防护镜等组成,配备彩色液晶触摸屏。
2、激光模式:TEM00。
3、激光波长:10600±100 nm,三线同轴。
5、最小工作光斑≤100μm,末端输出≤300μm。
6、工作焦距范围覆盖200-400 mm。
7、瞄准光波长为635或650 nm 。
8、至少具有CW、SP、PW等工作模式,至少支持单脉冲、连续脉冲、超脉冲等输出模式。
9、扫描功能:支持多种扫描方式、支持多种精细切割手术。
10、配备5关节以上导光臂,内置扭力平衡。
11、配备液态、风冷、辅助冷却等冷却系统。
13、★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6年。
四、拟购设备每套主要配置:
1、二氧化碳激光主机系统 1套
2、多关节反射导光臂 1个
3、光纤手具(应用套件)1套
4、CO2激光光纤(重复使用) 2根及以上
5、显微操纵器(适配手术显微镜) 1套
6、图形扫描系统 1套
7、脚踏开关 1个
8、激光防护眼镜 2个及以上
9、激光警告牌 1个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根据医疗设备推荐书(见附件)要求,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电子版文件至设备科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文件格式:word版本且不能超过100M)。
2.报名截止时间: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不按公告时间报名视为无效。
3.以上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
4.如在公告期结束前报名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填报完整的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而无效报名。
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伪造和夸大,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
6.以上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医疗设备科0757-83067025。
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